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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拍板:國家海洋日6/8一年內發表海洋白皮書

類別:新聞

2019-04-25 13:11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╱即時報導

行政院會今通過「海洋基本法」草案,明定國家海洋日為每年6月8日,海委會副主委莊慶達會後指出,將在一年內針對海洋事務法制、海洋產業、海洋文化、海洋生態保育、海洋廢棄物及海洋人才培育等相關議題,發表海洋白皮書;針對草案規定中央政府得設立海洋發展基金,辦理海洋發展及資源永續等相關事項,莊慶達表示,海洋事務有相當高的涉外性、複雜性,需要基金協助發展,但一定會遵照財政紀律執行。

草案明定,為打造生態、安全、繁榮之優質海洋國家,維護國家海洋權益,提升國民海洋科學知識,深化多元海洋文化,創造健康海洋環境與促進資源永續,健全海洋產業發展,推動區域及國際海洋事務合作,特制定本法。

針對海洋廢棄物部分,草案規定,政府應整合、善用國內資源,訂定海洋汙染防治對策,由源頭減汙,強化汙染防治能量,有效因應氣候變遷,審慎推動國土規劃,加強海洋災害防護,加速推動海洋復育工作,積極推動區域及國際合作,以保護海洋環境。

草案也要求政府應將海洋重要知識內涵,納入國民基本教育與公務人員培訓課程,整合相關教學資源、培訓機構或團體,建立各級學校間及其與區域、社會之連結,以推動普及全民之海洋教育。

莊慶達會後指出,海洋國土部分,認定就是根據國際海洋法為4.72倍;而過去海洋事務涉及的單位達22個,未來整合上,主要的目的主管是核心事業的,海委會不會移撥,其餘會逐漸整合移撥。

莊慶達還說,將在一年內針對海洋事務法制、海洋產業、海洋文化、海洋生態保育、海洋廢棄物及海洋人才培育等相關議題,發表海洋白皮書;針對草案規定中央政府得設立海洋發展基金,辦理海洋發展及資源永續等相關事項,莊慶達表示,海洋事務有相當高的涉外性、複雜性,需要基金協助發展,但一定會遵照財政紀律法執行。